比利时行政区划
编辑:Simone
2025-04-19 05:3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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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的比利时行政体制于1993年7月14日启用,分为三层。
比利时全国分为10个省,市镇合并后共581个市镇。这10个省分别是:安特卫普、西弗兰德、东弗兰德、林堡、弗拉芒布拉邦、瓦隆布拉邦、列日、埃诺、那慕尔和卢森堡。
比利时实行联邦化后,政府结构更趋复杂。联邦政府以下根据语言族群设立了3个语区,即荷语社区、法语社区以及德语社区;同时又设立了3个行政区,即瓦隆大区、弗拉芒大区和布鲁塞尔大区。社区和行政区互相覆盖,分工明确。其中荷语社区政府和弗拉芒行政区政府合并为一个统一的弗拉芒政府;瓦隆行政区大部分对应法语社区,但东部边疆地区为德语社区。
首都布鲁塞尔,面积161.4平方公里,人口119.9万,其中约85%的居民讲法语,15%讲荷兰语;外籍人口(含国际机构和外交使团)约占1/3。首都布鲁塞尔是欧盟和北约组织等1000多个重要国际组织的所在地,有“欧洲首都”之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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