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编辑:Simone
2025-04-15 22:0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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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学校按职务分绩效工资。相当于把绩效工资分成大小不同的几份,然后按职务的高低进行分配,这是极不正确的。
正确的分配方法应把绩效工资与工作量和实际贡献挂勾。即先把绩效工资分成两块,一块按工作量分,一块按实际贡献分。工作量又分成基本工作量和超工作量。用学校的总课表计算基本工作量,用其它工作计算超工作量。班主任教师完成基本工作量享受班主任津贴,其他人员完成基本工作量享受岗位津贴(农村教师享受农村教师津贴)。工作量超过基本工作量的人员都按所超课时享受超课时津贴。实际贡献也分为两块,一块为基本业绩,一块为超额业绩。基本业绩为工作人员完成岗位职责取得的业绩,体现为教学业绩。超额业绩为工作人员在岗位职责外取得的业绩,体现为各类竞赛获奖。这样绩效工资就很好配了,工作量占总额的50%或55%(基本工作量所占比重不超过45%,超工作量所占比重不超过15%)。实际贡献占总额的50%或45%(基本业绩所占比重不超过45%,超额业绩所占比重不超过10%)。这样就可按指导意见设立“班主任津贴”“岗位津贴”“农村教师津贴”(基本工作量),“超课时津贴”(超工作量),“教育教学成果奖”(实际贡献)。中小学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就是根据教育部指导意见按上面的思路设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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