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编辑:Simone
2025-02-15 09:39:44
532 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任期从1954年9月至1959年4月,共五年,代表人数一共一千二百多名,一共举行了五次会议,都在首都北京召开。其中第一次会议于1954年9月15日开幕,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并根据宪法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织国务院,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其他四次会议于1955年至1958年每年各举行一次。
想要了解更多“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信息,请点击: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百科
版权声明:本站【问百科】文章素材来源于网络或者用户投稿,未经许可不得用于商用,如转载保留本文链接:https://www.wenbaik.com/life/26808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