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5南京交警被拖行致死案
编辑:Simone
2025-01-04 06:4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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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5南京交警被拖行致死案是指2017年11月15日晚,被告人高愿、王成在江苏省宿迁市泗洪县饮酒后,由王驾驶(系无证驾驶)的奔驰牌越野车返回南京,16日凌晨2时许,该车行驶至南京市六合区龙池街道宁连高速主线收费站时,被执勤人员要求下车接受检查。高、王下车后,被害人史伟年(南京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七大队民警,男,殁年47岁)要求二人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高谎称证件在车上,从王处取得汽车钥匙后二人上车。高关闭车门,发动汽车意图逃跑。史伟年将上半身探入车内,双手紧握方向盘大声喝止,试图将车辆熄火。高愿在明知被害人将身体探入车内阻止其逃跑并已抓住其汽车方向盘的情况下,仍猛踩油门加速行驶,致史被拖行69米后甩出车外、摔倒在地,并遭其所驾驶车辆碾压。史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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