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暂行实施办法
编辑:Simone
2025-02-08 07:50:10
595 阅读
《成都市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暂行实施办法》是成都市发布的文件,第一条为了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和城市防洪体系建设,根据国务院《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和《四川省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暂行实施办法》的规定,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办法。成都市水利建设基金,分别由市级水利建设基金和区(市)县级水利建设基金组成。市级水利建设基金的来源: (一)从纳入市级管理的政府性基金(收费、附加)中提取3%,具体项目为公路运输管理费、交通及公安部门的驾驶员培训费、市场管理费、个体工商业管理费、征地管理费、市政设施配套费。 (二)从征收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中提取15%,用于城市防洪建设。区(市)县水利建设基金来源:(一)龙泉驿区、青白江区和县(市)从收取并留归使用的政府性基金(收费、附加)中提取3%,具体项目为拖拉机养路费、公路运输管理费、车辆通行费、交通及公安部门的驾驶员培训费、市场管理费、个体工商业管理费、征地管理费、市政设施配套费、电力建设基金。其中,市场管理费、个体工商业管理费的提取按现行工商管理体制执行。
想要了解更多“成都市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暂行实施办法”的信息,请点击:成都市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暂行实施办法百科
版权声明:本站【问百科】文章素材来源于网络或者用户投稿,未经许可不得用于商用,如转载保留本文链接:https://www.wenbaik.com/article/25786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