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编辑:Simone
2025-03-30 08:1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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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发12号文、桂政发49号文规定,2003年9月,经桂林市编委批准成立桂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心属国家法律法规授权管理、授权执法、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经费由财政全额拨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相当正处级事业单位,直属桂林市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全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运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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