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种社会现象
编辑:Simone
2025-03-02 06: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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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种社会现象是记者面对的现象和现象性材料的六种区分,1982年由我国新闻学研究者提出。这六种社会现象是:(一)本质性现象,又称正象,指直接地、典型地显现事物本质的现象。(二)偶然性现象,又称废象,指那些对显示事物本质无关紧要的、纯属偶然出现的现象。(三)假象,又称歪象,指那些歪曲以致颠倒地表现事物本质的现象。(四)合理的宣传性现象,指那些虽然是为了宣传目的而安排的,但并未歪曲和改变事物本质的现象。(五)不合理的宣传性现象,指那些纯属为了达到某种宣传目的而人为设计制造的、用来掩盖或歪曲事物本来面目和固有本质的现象。(六)半合理的宣传性现象,指那些既含有合理成分,又含有不合理成分的宣传性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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